其實也沒有標題講得那麼厲害啦,沒有要説一堆法條

只是用漫畫讓大家自由心證一下

(最近的事情,大家似乎有點忘記公民的權益?)

「比例原則」簡單的說就是有一天我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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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被逮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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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我乖乖在原地,沒有要反抗、逃跑

(當然也沒有武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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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話 不 說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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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,

就是違反「比例原則」

也就是「執法過當」

可是,現在民眾居然很多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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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才是真正讓人心痛的也方

向日葵  

[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,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]

你可以反反服貿、反闖紅燈、反闖行政院

但是立場不同,不代表錯的事情變成對的。

(因為這篇不是要討論服貿好壞,不然第一格我會畫:有人搶我錢包,我為了追他而闖紅燈XD)

有鑒於很多人會一直跳針跳針maxresdefault  的說:

「啊人家就闖進你家啊!人家都闖進你家了!」「不然你家要不要讓人賴著不走?」

我又畫了這個:

(請注意我們要談的是政府執行公權力)

請把這隻兔子想成一般民眾,不是學生也不是寵物= ="

有一天我發現兔子坐在我家趕不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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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報警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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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你們覺得警察來了應該?

1.勸兔子離開→兔子不聽→把牠帶走作筆錄並協助我求償

2.勸兔子離開→兔子不聽→打爆牠的頭把牠拖走

 

如果你選擇2,我只能很遺憾你適合生存在

村民抓到小偷可以先把他綑起來打到吐血再送去警局、

抓到通姦可以直接浸豬籠的年代

 

Q2:檢方可以提告這隻兔子嗎?

A:當然可以啊!!!照程序來。

 

「只要我不犯法,比例原則與我何干?」

比例原則也包括,

政府不能因為想在你家種一盆花,就要把你家拆掉一塊

儘管這盆花種在哪裡都可以。(所以跟每個人都相關)

 

當然我覺得警察們真的很辛苦,

遇到這種事真的很"衰小"

被派去猛打的警察,不能代表現場所有的警察
不守規則的人,也不能代表所有的抗爭群眾

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;
也不是只有兩個顏色。
臺灣小小的,我們沒有餘裕再切割
不要輕易敵視、不要輕易被分化
不分化  

聽被狂打的學生說,

黑衣的警察驅逐了記者(為了什麼?)後不讓他們走、包圍一直打

一個穿反光背心的警察幫他推出外圍

他才得以倖免

其實我不清楚警察什麼制服代表什麼身分、區別

但我想一定很多好警察

翻東西、拿太陽餅的人,你可以去抓他、告他

但他們不能代表整個學運的人

偷東西絕對是不對的,我也很不贊同寄太陽餅去調侃。

(但是根本也不知道誰偷的)

我覺得我還沒資格頭頭是道的論述服貿

如果還在乎的人可以看看真的有做功課的這篇:

畫重點:我們的企業去中國只能「合資」,中國企業來台卻可以「獨資」

就是說可以把台灣現有的企業技術整個買下經營

http://review-fumao.logdown.com/posts/190570-why-we-dont-understand

(除了會變成要叫「服務員」跟招牌會變簡體字我不同意啦)

我才知道主條文原來看不出什麼,

最大的問題出在附件!!

感謝用心整理的人、感謝讓大家關注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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